議員促撤提高長者綜援年齡政策 林鄭:當年獲立會批准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1/10 15:52

最後更新: 2019/01/10 15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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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鄭月娥稱提高申領長者綜援至65歲政策,當年獲立會批准。(林宇翔攝)

特首林鄭月娥早上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,多名議員均對社署計劃於2月1日,將長者綜緩合資格年齡由60歲調高至65歲表示不滿,要求政府撤回議案。林鄭即場回應指,有關改動「當初是各位(議員)批准的」,對有議員建議撤回表示驚訝。

林鄭月娥回應新民黨容海恩提問時稱,「我不知大家記不記得,這個60歲增至65歲的政策,當初是各位批准的。在2018/19財政預算案批准這項目,當年在提升預算開支總目中,一項是加碼長者生活津貼,另一項是將綜緩合資格年齡提升至65歲」,又形容對議員現時的反對表示驚訝。

民主黨鄺俊宇及工黨張超雄就質疑林鄭此舉是「帶頭虐老」,稱不少60至64歲的長者,找工作都有困難,要求當局煞停有關決定。不過,林鄭強調,難以煞停有關決定,指有關決定並非為了節省金錢,而是應對人口變化時所作出的改動。

對於林鄭月娥稱,立法會議員批准有關議案,民建聯就對該說法表示強烈不滿。該黨梁志祥強調,早在政府2017年提出計劃開始,民建聯已多次表示不滿。他批評當局在政策實施前,未有再諮詢福利事務委員會,繞過程序,民建聯會再約見財政司長陳茂波,指出政府理解的錯誤,要求更正。

葛珮帆亦批評林鄭月娥說法不公平和不公道,質疑官員未有將議員意見向特首反映。陳克勤指,長者可能因為身體和精神狀況,未能應付工作,才被迫領取長者綜援,批評政府並不掌握長者生活慘況。